公开中标却被单方解约, 一民企投资广东乳源县,民企、国企双双遭受巨额损失

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外地企业公开中标政府项目后,却遭遇主管部门单方面解约,企业累计损失超两千万元,如今陷入经营困境,破产在即,此事也引发大家对当地营商环境的热议。

据该项目总经理周初江介绍,2021 年 12 月,通过正规政府采购流程,南昌众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功中标乳源县教育局中小学生用餐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单位为该县教育局,并于当月 17 日收到《中标通知书》,明确服务期限为五年。

但中标后,该县教育局却无正当理由拖延履约长达半年。

据悉,当时为了让项目扎实有序推进和加强管理,乳源

县牵头成立了由国资乳源县富丽源乡村振兴有限公司与南昌众源共同投资经营的乳源县众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简称乳源众源),负责运营该项目。按照县政府专项文件精神,乳源县富丽源乡村振兴有限公司控股 51%,南昌众源占股 49%。

为了加快推进“中央厨房产业链项目”,2022 年 5 月18 日,乳源县委专门召开了由县委书记主持的会议,一份《县委书记会议纪要》明确记载:“中央厨房”产业链项目对于提升城市公共服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求由县教育局负责牵头,依法继续完成中央厨房项目招投标合同签约程序,并梳理明晰法律规定、法规要求,采取分批分步推进的模式,在试运营中探索通过“中央厨房”模式切实解决本县学校食堂“混乱、低质、低量”和食品原材料无法溯源、采购价格过高等问题,推动此项目在全县形成示范带动作用。

会后不久,项目的主体责任单位乳源县教育局于 2022 年 6 月27 日,按招标文件签订了《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服务类)》,并补充要求与乳源众源、南昌众源重新签订了一份《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城区中小学学生用餐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补充合同》,变更中标范围的同时,明确由合资成立的乳源众源公司全面具体负责实施推进“乳源瑶族自治县教育局城区中小学校学生用餐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和“中央厨房+卫星厨房”的企业供餐模式,采取分批分类推进、试点先行的方法,以乳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乳源民族实验学校两家学校为试运营单位。政府如此重视此项目,民企方于是会同乳源县明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开始对学校食堂设备设施进行摸底、统计造册;利用 2022 年暑假期间对乳源中职、民族实验学校两所学校进行改造升级:初期试运行的“中央厨房+卫星厨房”供餐模式,经乳源县 教育局验收合格后,开始在县高级中学、乳源中学全面推行。 县教育局于 2022 年 7 月 14 日下发了通知,对相关推进工作进行部署,并且成立了以县教育局局长付某为组长的“工作专班”。

项目开始推进后,南昌众源在前期投资中,购买设备设施、招聘引进相关人员等,前后共花费 800 多万元。后续国企股东方也陆续投入800余万元。

然而在项目推进的不到一年里,双方协议并未得到切实履行,更令人所料未及的是,到了 2023 年 3 月,随着上级人事变更后,在没有合理解约理由的情况下,县教育局却一纸通知,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南昌众源及合资项目迅速陷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项目无故被解约,民营损失如何算?

2023 年 8 月,县教育局一纸通知对中标合同进行解约。

已经投入800万元的南昌众源自然不服,在当地国资股东方不参与诉讼的情况下,只能代位提起行政诉讼,从此走上了艰难维权之路。

一个好好的项目缘何发生变故?据南昌众源透露,南昌众源中标后超过半年未能签订合同,后续又被教育局单方解约,乳源相关部门始终未能提供具有说服力的履约障碍理由,具有明显的违约故意,给民营企业造成的损失理应承担。随之进行了诉讼。

一审虽胜诉,对民企损失缘何避重就轻?

今年 3 月 17 日,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粤 0203 行初 352 号),认定乳源县教育局单方解约行为违法。但判决仅判令乳源县教育局支付乳源县众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解约后四个月房租、人工和办公经费损失 289708 元及对应利息。同时判决要求相关方在规定期限内处置或申请法院拍卖、变卖项目资产,资产处置款项用于弥补资产损失。企业预期能拿回的损失,不足实际损失的三分之一。

该判决一方面认可企业为保全资产持续支出房租、人员工资的行为,另一方面却未支持企业多年来相关费用的主张,内容存在矛盾。而对于企业投入的设备、场地改造、整体项目投资等主要损失,一审判决并未充分考量。

企业方表示,一个需要财政扶持的山区民族自治县,对价值 800 万元的国有资产长期闲置、任其贬值流失甚至资产清零,政府却不采取重组或市场化盘活措施,而是以牺牲合资企业投资来收场,这与当前中央及省市的政策精神明显不符。

原告的律师团队日前已经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武江区人民法院(粤 0203行初 352 号行政判决)的第二、三、四、五、六项内容,同时请求按合资企业的实际损失,合计赔付总额2035 万元。

希望法院重视民企合理、合法诉求,厘清事实、从速审理、摈弃地方保护主义,尽快还民企一个公道。